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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次数: 时间:2024-04-03 12:30:40
pg电子官网入口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介绍,某日上午,李某与王某各自从上海地铁17号线一站点下车,打算换乘不远处同站台的2号线号线的关门警示灯已经开始闪烁,
请求判决李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333763.65元,并要求地铁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李某与王某违反《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》,同时在地铁站台奔跑抢门,因发生身体接触导致王某摔倒受伤,
本案中的关键证据是地铁公司提供的两段现场监控录像。承办法官通过多方比对、逐帧分析,排除了李某从背后撞倒王某的可能,准确认定